校园欺凌自杀与学校责任 ——基于日本1989-2018年民事裁判文书的分析
分析日本校园欺凌自杀诉讼的民事裁判文书可以发现,校园欺凌自杀更多地发生在初中阶段的公立学校,而法院认定学校需要承担责任的比例并不高.日本学校防治校园欺凌的法律义务来源在于2013年颁布、2015年修订的《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责任依据为《国家赔偿法》《民法》等法律.法院在判断学校是否对学生校园欺凌自杀承担责任时,主要从欺凌严重性、权益侵害、过失以及学校过失与自杀行为存在的因果关系等要件进行判断.其中核心问题是判断学校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前提是学校存在预见欺凌自杀的可能性.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社会对校园欺凌认识的提高,对学校的要求逐渐从预见校园欺凌自杀的具体可能性转向一般性地认识到欺凌严重性.
校园欺凌、自杀、学校责任、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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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3/57(各国教育事业)
2018年度杭州市社科规划"人才培育计划"专项课题课题编号:2018RCZX28
2021-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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