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家庭学校法律地位争议及发展趋势
德国是为数极少的不承认家庭学校合法地位的西方国家之一.德国的义务教育实为权利义务复合体,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学校接受教育.如非特例情况,在德国实行家庭学校教育构成违法.虽然如此,德国自20世纪末以来还是形成了一波家庭学校运动,动因可分为宗教动因和替代式教育动因两类.囿于家庭学校不具合法地位,选择家庭学校教育的德国家长不得不采取各种策略应对司法困境.德国对于家庭学校的低容忍度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和文化原因,从长期看,家庭学校合法化在德国应是大势所趋,但是鉴于历史和文化原因,实现的过程必然是漫长的.
德国、家庭学校、义务教育、上学义务、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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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011.8(教育学)
2016-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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