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67.2001.11.003
试述父母教育权的内容--从比较教育法制史的视角
父母的教育权,不仅指父母在家庭中享有的对子女的教育权利,还包括父母对学校教育所享有的权利.在美国,以《亲权卡》为例,已通过实体法明确规定父母在学校教育中享有多方面的权利,主要表现为父母的学校选择权和学校教育参加权.而目前在我国,父母在学校教育中的权利和地位都不是很明确.因而,为防止"家庭、学校、社会相结合"法律规范的空洞化,关键在于:既要从观念上打破或抛弃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分离的观念,更重要的是应以法制度的形式建立由学生亲权者组成的父母组织,使父母通过父母组织这一合法的形式行使其对学校教育的参与、决策、管理权利.
父母、教育权、学校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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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011.8(教育学)
2004-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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