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28X.2012.04.018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法律部分内容的修改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版)》法律部分内容在“心中有法”部分更加强调了法治思想的渗透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权利与义务”部分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更加规范严谨;“法律与秩序”部分把依法治国与公民的参与、责任联系起来,旨在强化学生的公民意识。基于新版课标的修改,在进行法律内容教学时要以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律知识教学为基础,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将法律部分内容与道德、心理健康、国情等内容进行有机整合,以落实思想品德课的综合性要求。
初中政治、《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课标修改、法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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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22.3(初等教育)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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