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28X.2010.03.007
关于农村学校义务教育绩效工资的几个问题
实施绩效工资是我国在义务教育阶段分配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绩效考核是分配绩效工资的前提,绩效工资分配的价值取向应以公平为主,兼顾效率.考核的主体应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管理人员,考核对象应涵盖学校的管理人员,但应当与一线教师分类考核,考核内容应与教学活动直接相关,考核的方式应能比较客观地反映教师的教学效果.
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绩效工资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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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51.5(教师与学生)
2010-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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