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28X.2005.02.019
对落实北京市中小学三个《意见》的思考与对策
北京市中小学三个<意见>(<北京市中小学党支部(总支)工作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对党、政、工三方面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是处理党政关系的文件、政策依据.但对于基层学校来说,党政工三方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如何正确定位和协调配合三方关系等具体问题,值得探讨.本文就贯彻落实三个<意见>中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三个<意见>、党组织、校长、教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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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37(中等教育)
2005-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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