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的决定》探析我国的陪审制度
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是现代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人民主权理论转化为现实,它是分权制衡理念的集中体现,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催化剂.立法理念和规定上的先进性与司法实践及执行中的滞后性的矛盾是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根本缺陷.因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陪审员产生的非民主性、陪审员审判权的空洞性以及陪审员职位的不流动性与人民陪审制度设计者的初衷几乎背道而驰.这种不一致性给既我们敲响了警钟.又为我们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提供了契机.
人民陪审、制度、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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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中国法律)
2008-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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