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39X.2017.05.006
被“正名”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曾经多地不鼓励2014年,北京印发了《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案(试行)》的通知,将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以及除生物气化利用外其他加工成型的生物质燃料划归为高污染燃料.广西南宁也出台了类似规定,将生物质成型燃料列为高污染燃料,后经业内强烈反应以及上级部门核实,南宁市环保局着手修改关于将生物质成型燃料列为高污染燃料的内容,改为积极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
生物质成型燃料、高污染、生物质燃料、南宁市、可燃废物、加工成型、划分方案、北京市、环保局、通知、气化、广西、供热
TK2;TF0
2017-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