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发力船舶减排
交通运输部出台的《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已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方案》要求,我国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三个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主要目的是通过控制在排放控制区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来改善我国沿海和沿河区域特别是港口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推进船舶节能减排和绿色航运发展.
交通部、船舶、控制区、污染物排放、珠三角、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水域、实施方案、硫氧化物、空气质量、节能减排、交通运输、航运发展、港口城市、氮氧化物、作业、沿海、停泊
TP3;U4
201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