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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清洁生产知识问答

引用
清洁生产实施单位提交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材料应遵照什么程序?北京市统一规范了清洁生产程序.清洁生产实施单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后,应填写《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一式6份),分别报送至属地区(县)发展改革委(1份)、环保局(1份),工业企业报送区(县)经济信息化委(1份).经区(县)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初审通过后,报市发展改革委(1份)、市环保局(1份),实施单位自己留存1份.同时实施单位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4份及相应电子文档,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委,实施单位留存4份审核报告(现场审核评估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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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1;X38

2015-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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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与环保

1009-539X

11-4454/TK

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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