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网络安全风险的保险保障机制论要
网络安全风险引发了沉默风险保障争议,甚至可能重演"石棉赔付危机".政府有必要构建专门的网络安全保险保障机制,以有效救济受害人.可保性与网络战是构建网络安全保险保障机制的主要挑战.通过对网络风险性质以及精算、偿付能力、道德风险和供需关系标准的分析,网络安全风险基本符合可保性要求.战争通常是保险保障的除外责任.由于对战争行为、归因规则等重要问题仍有争议,司法实践中对网络战除外责任的适用尚比较谨慎.我国的网络安全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保险保障机制仍有待完善.应在政府与保险业的公私合作框架下,建立多层级网络风险分散机制,提供可负担的网络安全保险,并制定网络安全保险标准保单,以减少赔付争议与司法纠纷.
网络安全保险、保险保障机制、沉默网络风险、可保性、网络战争除外责任
C93;D630.1;F840.69
2024-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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