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行政合规的制度定位及其构建路径
随着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推进,企业合规逐渐渗入到行政监管领域而成为一种不依附于刑事合规或行政处罚的新型行政监管模式.相对于传统高权行政监管模式而言,经由自主建构的企业行政合规能够有效提升规制效能、填补规范疏失空白和应对全新规制挑战.为更好发挥企业行政合规的制度功能,应以激励机制为核心,在激励制约相融、保障企业自主、差异区分建构等要点的指引下构建企业行政合规的多层次协同激励结构.结合这种层次性激励结构,在企业行政合规的制度构建上则应遵循从柔性激励到刚性激励的路径稳步推进,并通过健全裁量基准重点实现事前合规激励和事后合规从宽制度的构建.
企业合规、行政合规、行政监管、合规激励
D922.1;D64;F270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2023MZD012
2024-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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