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中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法规制
跨境数据流动是进行数字贸易的前提,但各国对于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制分歧难以弥合.WTO框架下的一些安排推动了数字贸易基础设施的贸易自由化,从而促进了跨境数据流动.新近FTA通过确立"原则+例外"的规制模式为跨境数据流动构建了相对自由的法律框架;FTA还针对特殊数据规定了专门规则,包括个人数据保护和政府数据开放规则.WTO成员可以在WTO中为数据保护达成一个基本框架,成员还可以依据GATS第7条通过互认机制来协调个人数据保护标准,并加强与APEC或0ECD的合作.我国对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制坚持了以风险为基础的思路,初步形成了分级分类管理的顶层设计框架.我国的国内规制措施已经与国际接轨,但还应进一步完善有关立法和标准,并加强对外协调.
数字贸易、跨境数据流动、国际法、WT0、FTA、规制
D996.1;F742;R95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ZD205
2022-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7页
169-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