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究
惩罚性赔偿是美国私法的鲜明特色之一.美国之所以广泛承认惩罚性赔偿,一方面是因为其公法性惩罚在制裁恶意行为上存在局限性,另一方面源于对私人检察官理论和陪审团诉讼体制的推崇.为使惩罚性赔偿在惩罚、威慑恶意行为及激励法律执行上发挥实效,承认惩罚性赔偿的美国各州,在适用条件、证据标准、裁决及司法审查程序、赔偿数额、赔偿金分配等方面,无不对惩罚性赔偿作了 一定限制.为克服传统司法审查的局限性,美国最高法院为惩罚性赔偿的裁判及其审查确立了明确的合宪性判断标准.我国法律虽然在很多方面迥异于美国法律文化和法治体系,但是美国惩罚性赔偿的立法和判例经验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仍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惩罚性赔偿、侵权行为、加重情节、补偿性赔偿、名义性赔偿、合理关系规则、惩罚赔偿的合宪性
D911;TP393.08;D693.62
2022-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7页
15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