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生态"守门人"个人信息保护特别义务设置研究
强化网络平台等大型在线企业的治理,配置与其控制力和影响力相适应的个人信息保护特别义务,正在形成全球普遍共识.我国目前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适应这一趋势正当其时,对此等企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作出特别规定.本文建议在我国正在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增加一个条文,设置"守门人"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特别义务.增设这一特别义务,在立法例上有可供参考的经验,并具有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本文对此作出论证,并对建议增加的条文进行了设计,提出了具体的文本方案.
大型在线企业;个人信息保护特别义务;守门人
2021-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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