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典》中债总规范的识别与适用
我国《民法典》包含了债总规范的内容,但未设置独立的债法总则体系结构.没有债法总则的民法典,更需要含有债法总论的民法学.识别我国《民法典》中的债总规范,有利于司法审判给出准确而全面的裁判依据,有利于立法部门找准今后完善债法制度的方向,有利于增加私人行为模式的选项,有利于奠定民法学教学和研究的基础.债总规范的识别,要准确把握债之关系的本质和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民法典》在债的主体、债的标的、债的效力、债的保全、债的移转、债的消灭等方面,多有实质意义上的债总规范.民法学须加强对这些规范的解释,阐释它们本身涵蕴的意旨,以为法律的正确适用定位导航.
民法典、债法、债总规范、识别、适用
2020-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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