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常识:对法理学若干重要概念和命题的反思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的法理学乃至法学伴随着中国法治的发展和进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理论上的混乱.理论上的混乱主要是基本概念的混乱.理论要发展,但是一些基本的常识要坚守.要解决这种理论混乱,就需要回归常识,对法的一些基本概念进行澄清,在“回归常识”这一理念下对法理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基本命题进行反思.有些基本概念属于法的元问题,即法的终极性问题,本原性问题,最根本的问题;有的问题属于元问题派生出来的问题.
法的概念、法的本质、法的形式、法学对象、法学常识
G633.91;F271;D920.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精品项目;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上海师范大学资助计划
2020-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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