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正犯的构成要件符合性
在我国刑法总则没有规定间接正犯的立法体例下,必须对间接正犯的构成要件符合性进行规范判断.规范判断的基本方法是:根据行为支配原理,应当将利用者和被利用者实现的构成要件要素结合起来,按照单独犯实施犯罪那样进行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然而,并非所有的构成要件要素都能被他人支配或者决定,因此,必须分别判断利用者与被利用者各自应当具备的构成要件要素.被利用者必须具备行为、对象、结果等构成要件要素.在利用他人自杀或自伤的场合,相对于利用者而言,被利用者行为的对象是符合构成要件的对象要素.在真正身份犯场合,身份是无法被支配或者决定的要素,被利用者的身份无法归属于利用者,因此,只有当利用者自身具备身份要素时,才可能符合间接正犯的构成要件符合性.
间接正犯、构成要件符合性、规范判断
D924;G27;F810.4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CFX029
2020-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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