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伦理之于国际环境立法
人类与环境,两者存在于统一体中,而环境直接影响着人类的生存.直面”环境危机”,实质是人类的生存危机,我们必须以环境立法规范自己的环境行为.但倘若我们的环境规范不能正确反映环境伦理,则将不会获得任何有意义的结果.本文以解析环境问题的实质切入,从自然的生存权、地球有限性、人与自然共依存、代际公平和代内平等、可持续发展等进行阐述,力求阐明国际环境立法须基于环境伦理基础,以期国际环境立法切合客观实际,达良法善治之效.
环境伦理、国际环境法、环境立法
本文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际环境立法的伦理基础研究;
2020-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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