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成效与路径研究——基于实证考察的分析
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成效主要体现在证人出庭增多、被告人辩护权的保障、控辩双方的对抗化明显.但是,改革并未使以往庭审模式发生根本转变,法官认定案件事实仍依赖书面证言,关键证人出庭较少,非法证据排除调查形式化.因此,庭审实质化改革虽然有效但有限,尚未达到改革的预期目标.这与改革的规划有限、执行不力,以及侦诉审各机关之间的宪法法律定位相关.改革规划的有限性在于缺乏顶层设计的改革试点方案,偏向制度改良而忽视制度创新,可能导致对某一问题改革的“内卷化”现象.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技术路径和法治路径,相互间属于协同关系而非排斥关系,二者的直接目的虽有不同,但最终目标都在于充分保障人权、提升司法能力、维护司法独立.技术路径是法治路径达成的基本方式,而法治路径是技术路径的前进方向.通过破除技术路径遇到的制度框架障碍,可以提升改革目标达成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以审判为中心、庭审实质化、实现程度、优化路径
D925.2;F830;F22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
2019-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10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