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判词与当代刑事判决书对比研究
中国古代判词作为古代司法官员听讼断狱所制作的司法文书,反映着中国历史上的礼法文化传统.当下中国的刑事判决书改革,不仅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庭审制度和制判模式,而且需要从我国的本土断案决狱文化中汲取营养,把我国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发扬光大,从而更好地推动司法改革的发展.本文首先对中国古代判词进行分类,继而从古代判词的文学性特征、道德化倾向、天理、人情和法意的兼顾、文本结构和用词的感情色彩等角度探讨了古代判词与现代刑事判决书的差异,并揭示了其对当今刑事判决书改革的启示.古代判词的这些特征不仅有利于实现古代社会的司法目的,对于中国当下的司法改革,尤其是刑事判决书改革也具有现实的参考价值.
古代判词、刑事判决书、司法文书改革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律修辞的能动性研究”15FXB0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以及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依法治国背景下培养法治思维的法律修辞研究”14SFB5003的成果,是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资助项目
2019-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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