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史上”习惯法”的源起与流变——一个法律思想史角度的考察
”习惯法”的含义在罗马法发展中经历了多次转变, 在罗马王政、共和与帝政时期, ”习惯法”各有其不同的内涵.它最初指涉家庭内部的”习俗”, 随着罗马世俗化进程, ”家际法”逐步取代家庭习俗, 成为法概念的核心.作为最初的”市民法”, 它实际是”习惯法”, 区别于伴随城邦权力崛起而出现的”市民法律”.共和时期的罗马, 没有一个政治团体可以垄断法律的创制, 实证主义的法律观念并未产生.在进入帝政时期之后, 罗马皇帝权力的不断增长改变了罗马法在法律渊源上的多元性, ”习惯法”最后蜕变为地方性和部族性的法律概念.
习惯法、习俗、习惯、罗马市民法、帝国法
2018-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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