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中政府介入权法律问题研究
政府介入权主要规定在一些国家的PPP立法和PPP项目标准合同文本中,旨在一定的情况下赋予政府介入和接管PPP项目的权利.对于政府介入权的行使,实践中出现了各种问题和纠纷,恣意介入、侵占式介入、暴力介入等时有发生.合理地构建和规范政府介入权制度既可以保障政府介入权的有效行使,又可以防止权利的滥用.政府介入权是政府监管权、项目中止权、强制接管权和项目终止权,此权利在性质上应是公权.应严格设定政府介入权行使的实体和程序条件,否则极易造成公权的滥用,侵犯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的私权,动摇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的信心,最终损害PPP项目的信誉.政府介入权的行使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对公私双方、融资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一定的影响.
PPP、政府介入权、接管
D922.291.91;F283;F832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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