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改革背景下警察执法监督的新模式——兼论检察监督与监察监督的协调衔接
我国警察执法监督在程序启动、主体介入、对象内容、过程参与等方面亟待完善.在监督体系上尚不严谨,存在内部监督中立性不足、同体监督公信力不足、异体监督实效性不够等缺陷.当前应以行政检察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对警察权控制的功能优势,明确检察监督和监察监督的权限分工、程序方式和衔接制约机制,形成重大复杂警察执法争议案件对事对人双保险、违规违纪违法犯罪全程覆盖的新型监督模式.
警察执法争议、检察监督、监察监督、协调衔接机制
D926.3;D262.6;F27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18-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10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