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案例指导制度向司法判例制度转型的必要性与正当性
中国的案例指导制度自2010年正式建立以来,在解释法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司法行为等诸多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司法改革向纵深推进,我国现有案例指导制度所面临的问题表明其已经与实践需要不相适应,应当向司法判例制度转型.司法判例制度是与判例形成、使用和发展相关的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规则的总和,其基本价值在于实现“类似案件类似审判”、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判例制度有解释法律、补充立法和规范法官行为三大功能;具有统合案例资源、强化证成判决、实现公众法律教育、减少诉讼、促进经济社会稳定与发展和为司法改革提供平台及抓手六大作用.所以,实现当代中国由案例指导制度向判例制度转型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
司法判例制度、案例指导制度、判例制度的性质、判例制度的功能与作用
D99;D91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现实问题研究”2015MZD042的一个子课题的部分阶段成果
2017-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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