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澳大利亚检察官的职权与职业保障
检察官是检察权行使的主体.世界各国赋予检察官职权的大小与该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宪政制度和司法制度等因素密切相关.而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是促进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条件.澳大利亚检察官的主要职权为提起公诉权,但不同级别的检察官可行使的权力大小不同,其在职业保障方面的特色为高职位的终身制与高工资高福利待遇,而这也是世界上主要国家在检察官职业保障方面的共同特点.我国当前的检察改革,应以我国国情及传统习惯为基础,遵循司法权的发展规律,合理配置检察权,适当提高检察官的福利待遇,以促进检察队伍的精英化、专业化,增强检察官的职业自豪感与荣誉感.
检察官、职权、职业保障、改革建议
D916.3;G251.6;F272.92
2017-03-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7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