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推定规范
物权诉讼过程中的证明责任是案件裁判的重点问题,我国《物权法》中暗含大量的物权推定规范,这是《物权法》中证据规范的鲜明特色.从法律要件事实的角度,可以将我国《物权法》上的物权推定规范区分为三类:不动产登记簿的权利推定规范,占有的权利推定规范和不可反驳的物权推定规范.不动产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及其证明责任并不相同,前者要求相对较低,这是由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高于动产占有公信力所决定的,相比于占有,不动产登记簿具有更高的可信度和更坚实的信赖基础.
证据规范、法律要件分类说、物权法、物权推定规范
D923.2;D630.1;G20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
2017-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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