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宪法概念在近代中国的演变
在清末新政的背景下,“比较宪法”一词首次出现于《译书汇编》1901年第6期,此后陆续出现于晚清时期的报纸期刊、学术著作和法政学堂.在清末民初这一阶段,比较宪法概念虽大致确立,但内涵限于外国宪法著作和文本的翻译.但1930年前后出版的以比较宪法为主题的著作凸显了中国比较宪法概念的主体性内涵.1949年后,比较宪法概念并没有随着六法全书的废除而中断,而继续以多种形式延续.
比较宪法、概念史、主体性、译书汇编
2016-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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