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刑罚执行法官及其启示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多种因素作用下,法国开始设立刑罚执行法官,后经多次立法而不断调整其法律地位和职权范围.2000年以后,刑罚执行法官不再是司法行政官员,而是真正的初级司法官.当前,刑罚执行法官是法国刑罚执行的核心角色,规划并监督监狱内剥夺自由刑的执行条件和执行方式,以司法程序决定刑罚执行调整措施,并负责对开放环境下的刑罚执行进行跟踪监督.我国也应当设立刑罚执行法官,使其负责自由刑变更执行措施的审理及撤销,并对刑罚执行进行监督.设立刑罚执行法官还必须解决好制度衔接问题及现实问题.
刑罚执行法官、刑罚执行司法化、自由刑变更执行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自由刑变更执行研究”项目号:13BFX076的研究成果.
2015-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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