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据排除规则的转向——以“哈德逊诉密西根州”案为视角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待排除规则的态度在2006年的“哈德逊诉密西根州”案中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作出了“排除规则一直是我们最后的手段,而不是首选”的著名论断,声称其他救济措施可以完全替代排除规则,强烈暗示排除规则已经过时了、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随后的赫瑞恩案、戴维斯案及金案等重要判例延续了这一立场,纷纷实质性地限制了排除规则的适用,直接导致了排除规则的转向.为摆脱警察滥权的困扰,初步建立证据排除规则的中国对待非法证据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向.转变的方向与美国相反,但殊途同归.
威慑违法理论、成本分析方法、证据的补救
D925.2;C911.04;K712.5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西安财经学院科研项目;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15-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56-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