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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比较法的中国意义与范式——一个跨文明视野的考察

引用
比较法作为一门学科,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它的最初使命是比较欧洲各国的立法和法律制度,进而为欧洲各民族国家自己的立法提供参考和借鉴,之后发展到对法律体系、法律文化甚至法律思想的比较,特别是欧洲内部“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比较,这种西方中心主义的比较法视角可以称为比较法的西方意义.对于非西方国家来说,所谓比较法,重要的不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比较,而是法治国家与非法治国家的比较,是西方文明与非西方文明的比较.比较法的西方范式同样并不适用于中国的比较法研究.比较法的中国意义在于立足文明转型的宏观视野,为中国的法律现代化道路指引方向与路标.因此,中国学者应当尝试建立起比较法的中国范式.

比较法、中国意义、中国范式

2015-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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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研究

1004-8561

11-3171/D

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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