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股东权利多元化配置的域外借鉴与制度建构
与中国股份公司单一股份类型不同,域外股份公司(公众公司)在股份类型上样态丰富.这种多元化股东权利配置模式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从立法上看,域外的相关规范表述不尽相同,但从内在机理上说,其实现机制都是通过多种形式的权利或利益交换.交换的效果将通过股东权利结构的统一或分离、权利行使的优先或劣后、权利计量的放大或限缩、权利内容的增加或减少加以体现.中国股份公司对于股东权利多元化配置有着紧迫的制度需求,公司立法应当修改妨碍股东权利多元化配置的强行性规范,引入类别权利等核心概念,并通过多层次立法为股份公司直接进行股东权利多元化配置提供规范路径.
股份公司、股东权利、类别股份、类别权利
D922.291.91;D630.9;F27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西南政法大学项目
2015-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