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废之争的三重冲突和解决之路
数十年来中国语境下的死刑存废之争,逐渐细化到相互独立又紧密相连的三个层面:死刑存废的抽象价值理念之争、死刑存废的刑事政策理论之争和在刑事司法个案中死刑选择适用之争.同一学者在死刑存废之争三个层面上的态度“犹豫”、“摇摆”甚至是“倒戈”,让死刑存废在抽象价值之争的层面,实质上成为了“无用之争”;而在刑事政策理论之争中则呈现在纯粹理论之争中各不相让,回归到具体的刑事政策选择上时则具有严重的趋同性;到了个案中死刑选择适用之争中,废除死刑论者则是“集体失声”,适用死刑几乎成为惟一的声音.中国死刑存废之争长期僵持的解决之路,一是争议双方谁能尽快寻找到死刑类型的适用标准,二是争议双方谁能尽快获取公众的认同和支持.
死刑、刑事政策、民意、立法完善、公众认同
2015-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