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年之后,平等仍未实现——公民权、自主权与性别权利之辩
尽管争取性别平等、反对权力分配中的性别歧视已经40多年,但植根于社会、意识形态、制度结构包括法律中的性别依附和男性主宰的政治仍然存在.为什么这么多年来,经过平等理论的建构、辩论和行动计划的实施,实现性别平等仍然是如此的虚幻呢?部分的原因就在于现行的争取性别平等的斗争受到前人形成和传承的哲学、法理观念的束缚.本文提出了一个更实际的实现性别平等的办法,即跳出性别,在人性普遍的脆弱性上建立一个更广泛的框架.这种新的理论研究聚焦于特权和歧视,考察社会组织和制度结构在利益分配中的影响.这种方法可促使我们在美国社会中更好地获得实质的平等权和社会权利.
平等、公民权、自治权、性别平等
C913.68;D922.1;G640
2014-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65-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