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拘传存在的问题及其变革
在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拘传应该是一种到案手段,与羁押性措施及羁押替代性措施并列.在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拘传制度被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留置制度基本架空,产生了诸多与人权保障的刑事诉讼基本理念相悖的现象,亟待解决.然而,改革的思路绝不是直接取消留置制度的简单化做法,而应在正确厘定“刑、行”边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两种制度.
拘传、留置、强制措施、到案措施
2013-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23-134
拘传、留置、强制措施、到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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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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