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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WTO贸易报复形式的法律标准和仲裁实践

引用
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作为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最后的、最强有力的强制措施,在争端解决执行程序中具有重要的地位.WTO体系下的“报复”制度对传统国际法上报复概念的一大突破是引入了“交叉报复”,丰富了报复的形式,增强了报复的威慑作用.DSU第22.3条对申请方在选择报复形式时应遵守的原则、程序和条件作了具体的规定,仲裁实践中对这些内容作了进一步阐释和发展.

WTO、DSU、交叉报复

2013-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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