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法对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影响——以郭嵩焘的法政思想为主线
当西方已经完成了文艺复兴、资产阶级革命并建立起一套全新的近代法律制度时,中国的法律却仍在封闭的自满中陶醉.直到1840年西方殖民主义者用炮火轰开中国的大门,中国的封闭状态始被打破,法文化也在接受了西方的刺激以后开始苏醒.特别是经过多种渠道输入的西方法文化,使晚清的法制改革得到新的理论导向,从而使法律近代化成为可能.
传统法律、郭嵩焘法律思想、近代化、西方法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华法制文明的传承与创新》项目批准号10JZD0028研究成果.本研究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12031
2013-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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