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退休年龄与劳动法的适用——兼论“退休”的法律意义

引用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的法律适用问题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热点问题,也是实务的难题.我国目前的立法将达到退休年龄就业人员排除在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之外.这一立法和相应的司法实践,在理论和实务上都存在缺陷,也是对“退休”法律意义的误读.退休年龄并不是劳动关系主体资格的限定条件,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不应导致其丧失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也不应排除其适用劳动法.法律意义上的“退休”主要是一种资格或权利,即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可以享受养老待遇.我国应该改变现行的立法规定,将已达退休年龄继续就业者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畴.

退休、退休年龄、已达退休年龄就业者、劳动法适用

2013-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39-5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比较法研究

1004-8561

11-3171/D

2013,(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