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制度对比管窥劳工权益保护——以内地和澳门劳动契约法之相关制度为研究对象
虽然内地早于1994年即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翌年施行,但由于派遣劳动、非全职工种等各种非典型劳动关系并没得到规制,该法律面临规范面狭窄之窘境,再加上实务中常出现企业拒绝缔结书面合同,或频繁订定短期劳动合同、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现象,皆置雇员于不利局面。”1”为解决《劳动法》所留下之问题,乃有制定一系列劳动保护特别法之必要,其中2008年1月1日生效之《劳动合同法》便是弥补此类漏洞的关键一环。”2”从立法过程观察之,《劳动合同法》自第一版草案提出伊始,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表决通过为止,历时一年半,前后就四个法案版本反复研讨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工权益保护、相关制度、《劳动合同法》、内地、契约法、非典型劳动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
D922.5(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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