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的具体化及其保护范围·隐私权篇(中)
@@ 四、隐私权的规范体系(一)规范体系的建构关于隐私权的保护,比较法上(美国、英国、德国等)已发展出一套的规范体系,由宪法上隐私权、私法上隐私权及日益增加的特别法构成之,各呈现其特色,并具有共同的基本原则及发展趋势.台湾地区亦正在建构此种规范机制,具有多项的功能:(1)可供发现隐私权保护的基本法律秩序,各个法律之间的关联及适用关系.(2)得以探究隐私权与信息公开、言论自由等其他权利冲突的可能性及其调和的途径.(3)有助于阐释法律解释上的疑义,填补法律漏洞及检讨增修相关法律的必要性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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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1-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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