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561.2007.06.007
"黑户"民工子弟学校"合宪不合法"吗?——试析《民办教育促进法》之立法失误及其补救
@@ 一、问题的提出:民工子弟学校所遭遇的法治困境
本文指称的"民工子弟学校",是指那些20世纪90年代初,在一些大城市产生的专门以招收处于义务教育年龄层的农民工子女(流动人口儿童少年)就学的民办学校.[1]
民工子弟学校、民办教育、促进法、立法、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流动人口、法治困境、儿童少年、大城市、问题、年龄
G64;G63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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