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561.2007.02.005
中国语境中的物权法定问题
@@ 一、法定主义的中国语境
(一)物权法定原则的普适性
物权法定原则当属我国民法学界公认的物权法(基本)原则之一.[1]实际上,该原则可能是一项具有广泛普适性的财产法原则,正如英国比较法学家卢丹(Bernard Rudden)所指出的:"在我所熟悉的自罗马法以来的所有非封建制度中,一般来说模式是相似的,只有不超过十二种财产权形式."[2]
中国、语境、物权法定原则、普适性、封建制度、法定主义、产权形式、罗马法、法学界、法学家、财产法、英国、模式、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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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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