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561.2007.02.003
司法讲习所考论——中国近代司法官培训制度的产生
@@ 20世纪上半叶中国学习西方法卓有建树,基本形成了近代化的法律和司法体系,尽管也有这样那样不尽人意的地方.这些成就的取得,原因之一就是与一批高素质的法律干才分不开.这些法律精英的生成,固然与当时的留学热有关,但更多更重要的还是取决于国内的法律人才养成机制.从司法实务家培养的角度来看,司法讲习所、司法储才馆和法官训练所都具有重要地位,近些年引起了法律史学界的注意.俞江的《司法储才馆初考》就是一篇有代表性的论文.他在该文中指出,"笔者尚未见到完整的讲义录,因此,关于司法讲习所的情况,尚有待新资料的发现."[1]笔者有幸,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地下书库发现了保存相对完整的讲义录,得以结合其他相关资料,对司法讲习所进行初步研究,以就正于方家.
司法官、讲习所、中国、近代化、培训制度、法律人才、大学图书馆、新资料、养成机制、司法体系、司法实务、法律精英、西方法、史学界、训练、学习、素质、书库、培养、论文
D92;D91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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