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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8561.2007.02.002

实质理性下的形式理性:《德国基本法》中基本权的规范模式

引用
@@ 一、导言 对公民基本权的保护无疑是现代国家宪法的最高价值.也正因如此,是否以维权为目标,也成为判断宪法是否具有实质理性的重要标准.虽然各国宪法一般都通过宪法文本中保护基本权的政治宣示来标示自己具有这样的实质理性,但对基本权利的具体规范,无论是语词表述、规则构造或是体系安排上都各具特色,由此也形成了宪法规范的形式理性差异.

实质理性、形式理性、德国、基本法、基本权利、规范模式、宪法文本、最高价值、宪法规范、体系安排、具体规范、保护、性差异、政治、维权、特色、判断、目标、国家、规则

D92;K2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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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8561

11-3171/D

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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