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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8561.2007.01.009

作品不是禁忌——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引发的著作权纠纷

引用
@@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有可能引发我国2006年第一场广泛吸引眼球的牵涉著作权的民事纠纷.陈凯歌决定起诉胡戈的消息传出之后,[1]网络上网民议论纷纷,也有专业学者、律师参与讨论.该案反映了技术发展给法律带来新的问题.尽管在以前也存在对电影作品等进行修改的情况,但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故这种情形并不普遍;随着软件技术的发展,借助于专用软件,人们不需要高超复杂的技术能力即可对视听作品的字幕、图片等进行修改以期达到一定的目的.

视听作品、禁忌、馒头、著作权、专用软件、修改、软件技术、民事纠纷、技术水平、技术能力、技术发展、电影作品、陈凯歌、字幕、专业、眼球、学者、问题、网民、网络

S9 ;DF5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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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8561

11-3171/D

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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