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561.2007.01.007
法治进程中的中国民法——纪念《民法通则》施行20周年
@@ 当今中国的法治进程,既可以将1979年启动的改革开放、恢复民主与法制建设视为开端,也可以以1982年宪法作为起点.然而,某种程度上说,1986年4月12日通过和公布、1987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通则》是其过程中的一个新里程碑,这是因为民法的出席对于这场法治进程具有独特的实质意义.按照康德的说法,民法是那种"不需要向外公布的法律的体系",[1]因而也是全部法律的内在基础,由此推导,民事立法实际便是对那种内在法律体系或者说法律内在基础的意识觉醒.所以,今天来回顾一下《民法通则》所开启的法治新历程以及民法在中国这20年法治建设中的独特贡献,是有必要的.从这里,我们也可以进一步思考一下民法和法治发展的未来取向.
法治进程、中国、民法通则、Rule of Law、法律体系、意识觉醒、新里程碑、未来取向、民事立法、基础、改革开放、法治建设、法治发展、法制建设、独特贡献、宪法、推导、启动、民主、历程
D92;D90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