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561.2006.02.011
费希特论大学学者的使命
@@ 约翰·哥特利勃·费希特(Johann Gottieb Fichte,1762-1814)是继康德之后反映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的第二位代表人物.1762年5月19日他出生在德国奥伯劳济慈的一个叫拉梅诺的乡村.1774年入中学,1780年就读耶拿大学神学系,翌年转入莱比锡大学神学系学习神学和法学;1784年辍学后,经人介绍先后在莱比锡、苏黎士、但泽当家庭教师;1791年因其著作<试评一切天启>被误为康德所写而暴得大名;1794年任耶拿大学教授,开始创建知识学体系;1799年教授被撤,迁往柏林继续完善和修改他的知识学体系;1810年任柏林大学教授和哲学系主任,1811年成为第一任当选校长;1814年1月3目逝世.费希特是当时德国理性与自由的坚强斗士.他从康德出发,但比康德理论彻底.他的知识学即哲学是康德批判哲学的完成.他把理性解释为自我,提出了绝对自我的绝对自由学说.同时在这种绝对自我的自由基础上系统地阐述了权利理论,为德国市民阶级的权利主张作了理论上的论证.[1]
费希特、大学学者、康德批判哲学、知识学、权利理论、绝对自我、德国、自由基础、神学、教授、莱比锡大学、体系、市民阶级、权利主张、理性解释、绝对自由、代表人物、柏林、系主任、著作
G64;B51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3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