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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8561.2006.02.006

论涉外民事关系中住所及惯常居所的法律适用

引用
@@ 涉外因素、住所及惯常居所乃是国际私法上的基本概念之一,前者决定着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范围,而后者则早已被公认为是当代国际私法诸要素的连接点,因而对其的准确把握与界定在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力图在分析我国相关立法的现状及比较国际上惯常做法的基础之上,拟就正在起草的民法中涉外因素及自然人住所、惯常居所的规定提出修改意见.

涉外民事关系、住所、惯常居所、当代国际私法、涉外因素、修改意见、相关立法、基本概念、法律适用、调整对象、自然人、诸要素、连接点、现状、民法、界定、基础

DF9;D92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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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8561

11-3171/D

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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