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561.2003.03.011
德国破产法撤销权制度述评
@@1994年德国通过了新的破产法,但出于政治和经济方面的考虑,决定该法直至1999年1月1日才生效。它是过去的100年中讨论得最彻底、考虑得最周详的法律之一,虽然同原先的法律仍保持了一定的连续性,但在对外国破产观念的接纳和批评过程中,已发展成为一部现代化的、许多制度独具特色的破产法。本文以破产撤销权为中心,对德国的破产法略作评述。...
德国、破产法、撤销权制度、破产撤销权、批评过程、法律、现代化、连续性、中心、政治、特色、经济、观念
D92;DF4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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