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561.2001.04.008
劳特派特国际法思想述评
@@ (一)生平与著述
1897年8月16日,劳特派特出生于奥匈帝国加里西亚省的左基夫.1927年,劳特派特任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国际法讲师,1938年任剑桥大学国际法讲座主任教授,1951年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1955年,他离开剑桥大学就任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1960年患病,同年5月8日逝世.劳特派特一生的著述甚丰.他出版的专著有:《国际法的私法渊源和类比》,《法律在国际社会中的职能》,《常设国际法院对国际法的发展》,《国际人权法案》,《国际法上的承认》,《与国际法委员会编纂工作有关的国际法概论》,《国际法与人权》,《国际法院对国际法的发展》;编辑的文献资料有:《国际公法案例年度摘要和报告》,《国际法报告》,《英国国际法年刊》等.他还修订了《奥本海国际法》(第5-8版).另外,他还撰写了近70篇论文和随笔,并就国际法院的一些案件,发表了自己的个别意见和反对意见.[1]
常设国际法院、国际法委员会、剑桥大学、法的发展、联合国、经济政治学、文献资料、人权法案、伦敦大学、国际社会、国际公法、个别意见、反对意见、编纂工作、报告、奥匈帝国、法渊源、专著、职能、摘要
D99;D90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0-83